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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约东扩、华约瓦解之渊源/张之峰

时间:2024-07-07 00:00:03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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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约东扩、华约瓦解之渊源

张之峰

注:如使用本文,请注明原创作者

北约东扩是今年的一件大事,也是50年的大事,就是说北约从1949年成立以来,已经是50多年了。那么他能击败华沙条约组织,能把他的战线推进到前苏联的领土,竟然没有第三次世界大战,没有核战争,兵不血刃,真是值得我们好好探讨的。

北约东扩

这次北约东扩是第二次,那么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版图那,前面的东扩又是一个什么样的版图呢,请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按学理解释北约东扩实际已经有五次了,为什么我们说是第二次呢?那就应该是说是在华约瓦解之后的第二次东扩。那么为什么北约在华约瓦解后又要扩张呢,让我们从地理环境上来理解吧。

北约的第一次东扩,推进战线700公里
起先,我们把欧洲分为了两个部分,那就是我们所讲的“东欧”和“西欧”。1999年的东扩,就有三个国家加入了北约——捷克、匈牙利、波兰,而波兰这个国家恰恰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导火索。可以用这么一句话说:法西斯德国侵略了波兰,而斯大林却不能拭目以待,也趁机加入瓜分波兰的行迹,导致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引起。那么至于捷克,一个不大的国家为什么成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略要地呢?那是因为捷克有一个很高的山脉、一支很精锐的步兵以及捷克的军工业很重要,这就是他成为战略要地的“条件”。匈牙利,也恰恰是和以上两个国家一样在冷战时期发生过内乱,而那个内容则的是苏联红军出兵去平息的。
所以1999年的北约东扩,等于是美国的战机和英国的坦克在无形中、兵不血刃的向前推进了700公里。而恰恰是这七百公里,使得北约可以将自己的鼻子捅到前苏联的边境,这对于北约的战略意义十分重大的。而这次扩充可以说是没损失的——就是俗话说的一仗都没有打。
第一次东扩就是以美国等西方国家在收获久违的“冷战果实”。而2004年则“该果实”更为丰硕,7个原华约国家的加入,大大的加强了北约的实力。

北约的第二次东扩,完成了对俄罗斯的钳形包围
第二次东扩把欧洲的形式和地缘政治完全的改变了。通过查看新的战略地图,将看到欧洲的东西方战略态势起了多么打的变化。
南边
斯洛伐克:原捷克斯洛伐克的加入,给欧洲进攻俄罗斯联邦铺平了道路。根据我们原先的战略地图,欧洲的坦克是“不可能”直接打到苏联。如果攻打苏联,则先要征服苏联的卫星国。而捷克及斯洛伐克的加入,给这个“不可能”修葺的“途径”。其地理位置决定了斯洛伐克的重要性,今天德国的坦克,可以直接开到苏联国家的边境。
罗马尼亚:根据历史原因,罗马尼亚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加入了德国纳粹的阵势,60万大军直接打到了苏联的斯大林格勒,之后在历史的进程中它成为了苏联的“铁哥们”。就是这个“铁哥们”,现在成为了北约的“马前卒”,就这么一进一反就使得北约实力大增。其实以上两个国家加入北约最重要的意义是告诉世界,从这一刻起黑海已经不是“俄罗斯湖”了。

北边
俄罗斯“飞地”——加里宁格勒:作为军事重镇的加里宁格勒属于俄罗斯联邦,但由于立陶宛、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的加入北约,俄罗斯联邦军队,哪怕是陆军也好,还是海军也好,都需要绕一个大弯才能支援它。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的“飞地”,它竟然驻扎这几万俄罗斯精兵,还在这块飞地上,驻扎着俄罗斯波罗的海舰队的司令部。从北约这次东扩的开始的那天,加里宁格勒就开始了“最不好过的日子”,处于战略包围下的加里宁格勒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北约的F16从比利时一直飞到了立陶宛。波罗的海三小国的加入,最终使北约割裂了俄罗斯波罗的海防御体系,一分为二的海岸线使得加里宁格勒和圣彼得堡的海军首尾不能接应,完成了对俄罗斯在该海域的战略包围,达到了几乎报废了俄罗斯半个波罗的海海军力量的目的。
英雄城市——圣彼得堡:这个英雄城市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活活饿死100多万人就是没有投降的城市却落在了众矢之的。如果打一个比方,北约如果哪天与俄罗斯开战了,就是位于爱沙尼亚的大炮就能轰击圣彼得堡,连导弹都省了。新的北约东扩使得俄罗斯落入了一个钳型攻势中。俄罗斯周边国家:白俄罗斯、乌克兰。如果说是白俄罗斯是俄罗斯的“铁哥们”,那么乌克兰的形式就不好说了,所以说笔者肯定北约东扩的下一个目标将是乌克兰。

历史的背景:俄罗斯在加入苏联以前有近50%的少数民族。例如在俄罗斯居住的波兰人,虽然他也是俄罗斯公民,但他不认为他是俄罗斯人。又例如立陶宛这个国家,在俄罗斯还是公国、基辅罗斯建立初期就已经有着优秀的文化底蕴了,可以说当时的立陶宛比当时的俄罗斯强大的多。但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立陶宛被俄罗斯“并吞”了,俄罗斯人打破了立陶宛的传统,破坏了立陶宛的语言体系,立陶宛人认为他们优秀的立陶宛文化在苏联时期几乎埋没了。当然1991年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的解体,标志着立陶宛文化的独立,当然在这独立的同时立陶宛人也担心俄罗斯的卷土重来。所以对于立陶宛来说,找一个既需要自己,又相对尊重自己的“靠山”是至关重要的。

北约为什么要东扩,东扩对北约的意义是什么?我们上文用“冷战时的收获”来表示,我认为还是比较恰当的。1、冷战的结束,华约的解体带来的是东欧军事战略的真空,这个真空恰恰如是北约东扩来填补最为恰当。2、苏联的解体。解体后的苏联,不但丧失了自己的卫星国,而在本次“东扩”中它丧失了自己的加盟共和国,标志着“独联体”在军事战略中已经名存实亡了,当今俄罗斯的“新沙皇二世”普京将对自己的国家定位另做打算了。


东扩后北约与俄罗斯的军事力量的对比。
谈到北约东扩现在最伤脑筋的应该是俄罗斯总统普京了,但是不管是在什么场合他总是笑眯眯的面对我们。如果说北约的第一轮东扩,相当于在俄罗斯的后花园放了一把火。那么此次波罗的海三国的加入,简直就是掐住了俄罗斯的脖子。俄罗斯整体战略部署也随着北约新一轮的东扩而改变。我们不可否认如果华约存在,俄罗斯将有大把“马前卒”。如果打起仗来,俄罗斯就可以说“东德你先上,罗马尼亚你上,波兰你在上,之后加盟共和国再上”。但是现在的军事局势上看,从经的“马前卒”已经成为遏制俄罗斯军事战略的敌人了。现在俄罗斯对北约的存在已经不紧紧是兵临城下,而是腹背受敌了。
下面我们看看一个数据:军队数量的比较。现当今俄罗斯军队总人数约85万大军。军人人数已经不少了,但是对于新北约的军队总人数还是相差悬殊,新北约的兵力已经超过475万了。难道俄罗斯这么一个军事大国只有这么多军队那,让我们来回顾历史:苏联作为华沙条约国的“总司令”,他自己的军队大约500万,还有东德,波兰,罗马尼亚,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等国的百万雄兵,苏联可操控的军队应该在600万以上,这还不包括社会主义大家庭中国的近500万大军。华约的600万兵力,这代表着坦克2万多辆,装甲车1万多辆,大炮数万尊等等。按照当时华约的军事实力,如果世界发生第三次世界大战,苏联的钢铁洪流将在1周内将战线推进到法国巴黎。而北约当时的设想是,只能动用核弹。用数百枚战术核导弹才能阻止苏联红军坦克的势头。但是当今的形式就完全不同了。
我们再看一个关于一个武器装备的数据:海战巨无霸——航空母舰:新北约20艘,而“强大的”俄罗斯呢——1艘。我们不仅要问,为什么这样?苏联解体后还应该拥有5艘航母的呀!是的,让我们来探悉其部分去向:其1、深圳航母乐园(明斯克号)。其2、大连海上世界(基辅号),其3、澳门赌船(瓦格良号)。因为维护航母费用巨大,已经不适合俄罗斯当今战略要求,同时也标志着俄罗斯的国防政策从战略进攻到战略防守的转变。
从以上数据我们可以这么认为俄罗斯知道打不过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就不如消除敌意,不和他打了。这标志着俄罗斯从经有一个非常辉煌的过去,在中国边境陈兵百万(珍宝岛),这种“辉煌”已经渐渐的被历史磨灭了。
什么是俄罗斯的战略防守?那么又是怎么的防守呢?同样让我们先看数据了解:战略核弹数量——新北约约3000枚、俄罗斯联邦约2000枚。我们已经看到了,核弹的数量差别不是很大了。我们应该了解核弹有战略和战术之分,俄罗斯最多的时候有80000枚核弹头,其中就包含着战术核弹头。就是今年普京还进行了核导弹演习,虽然不很成功,但是其威慑力还是相对存在的。就如俄罗斯声称的那样,俄罗斯的核战略是:我谁都不打,如果有人打我,我将先发制人,并且可以使用核武器。那么俄罗斯使用核武器要打谁呢?目标不是北约。俄罗斯说:使用核武器的目的只是——反恐。那么谁又是“恐”呢?谁威胁到俄罗斯国家安全,谁就是“恐”,这可能就是普京的立场吧。国际反恐在俄罗斯也将成为一种外交手段和维护国家安全的一种“招牌”。

俄罗斯的另外一个杀手锏——核动力潜艇:北约在最近一段时期的海军演习,也以“反航母”转变到“反潜”中。俄罗斯在二战时期潜艇的开发和研究已经很先进了,至今俄罗斯还保留着很多核潜艇以及所谓“静音杀手”的基洛级常规动力潜艇,而这些潜艇大多分布在北大西洋。如果战争开始,这些潜艇将在第一时间切断北约的航线,这个战术则有点类似当年希特勒的“狼群潜艇战术”。

普京的橄榄枝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北约的“领导国”美国现在的重要活动在中东,伊拉克事件则牵扯到布什很大的精力。而就是此时,借此契机普京给予了美国橄榄枝。你反恐、我支持你,同时你就不要在北约驻扎那么多军队了吧——这或许就是普京立场。而这个讯息得到了很好的反馈。
曾经美国有十几个主力师驻扎在西德,而现在则慢慢将这些部队调到伊拉克,中东国家等敏感地带,留在北约国的驻军也渐渐降到了现在几万人了。这也标志着北约的战略,也从当初的反俄,反苏,逐渐找到与俄罗斯的共同点“反恐”。

“东风压倒西风”后

当今国际趋势,国家现在向单边主义发展的。如我们把美国作为国家扩张的一个代表国,那从军事同盟的阵营上讲,北约的东扩给欧洲开创了一个新天地,同样它是一个单一阵营独大化的趋势。
那么是不是给你的感觉,“北-华”的军事力量发展不均衡呢?其实,在冷战时期“北-华”两个军事集团的力量是相对均衡的。现在华约瓦解了,苏联崩溃了造成了一边独大局面,所以让人感觉到力量不均衡了。但这个一边独大,不是代表美国的一边独大,而是整个欧洲的独大,我们寻根问源应该是基督教文化的独大。这只是一个果,那么因在何处?让我们通过回顾冷战岁月来探悉。

天津市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

天津市人民政府


津政发〔2004〕59号

关于印发天津市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天津市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望遵
照执行。



                  二OO四年六月三日




       天津市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 确保社会保险
金的支付,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根据《社会
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以及国家有关规
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女职工生育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
险费)的征收、缴纳、管理和监督检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缴费单位、 缴费个人,是指依照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
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工商、机构编制、财政、税务、统计、审计和民政等部门依
照本规定,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的管理
工作。
  第五条 区县人民政府领导和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本地区社会
保险费征缴工作。
  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地区的社会保险费征缴和监
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 征缴管理

  第六条 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 各用人单位
要按坐落地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参加社会保险。已经在市开发
区、保税区和市高新区参保,但坐落地不在以上三区的企业,不
再调整。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
费、女职工生育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
  第七条 建立和完善工商登记、 统计登记、税务登记和社会
保险登记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工商部门、统计部门、税务部门、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时通过网络传输交换有关数据。
  第八条 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
行。
  第九条 依法设定社会保险费的缴费费率和缴费基数, 社会
保险费征缴应当按照缴费单位整体缴费和个人自行缴费,分别确
定综合缴费费率和缴费基数。
  第十条 完善城镇劳动力从业状况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市统
计部门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其他企业从
业人员统计工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和下岗人员统计工作;工商部门负责城镇私营个体从业人员统计
工作。市统计部门负责汇总和编制全市城镇劳动力从业状况综合
统计报表,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民政等部门,应当及时向市
统计部门报送有关专业统计资料。
  第十一条 新成立的缴费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登记
证书之日起30日内,到其所在地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缴费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应当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
出示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第十二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缴费单位申请后, 应当在
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书。
  第十三条 缴费单位发生解散、 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
重大问题时,应当于30日内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注
销或者变更社会保险登记。
  缴费单位在办理注销手续时,应当结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利息、滞纳金和罚款。
  第十四条 缴费单位在办理劳动年检手续时应当出示社会保
险登记证。
  第十五条 工商部门、机构编制部门和民政部门在进行企业、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验时,应当配合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的宣传工作,并及
时将未参保企业的情况反馈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未参加社会
保险或者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督促其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十六条 缴费单位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应按照规定办理
缴费申报结算。
  第十七条 缴费单位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其缴费申报后,
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
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女职工生育保险费。凡未按时缴纳社会保
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自其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
的滞纳金,滞纳金纳入社会保险基金。
  第十八条 负责经办非正规就业人员个人缴费的经办单位,
包括各级各类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和个人缴费窗口,应及时准确地
记载职工个人缴费的时间和数额,建立社会保险费专用账户,并
将新收缴的社会保险费和利息收入在30日内上缴社会保险经办
机构,不得截留和挪用,以确保基金的安全。
  第十九条 2004年1月1日以后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缴
费单位在补缴所欠费用的同时,要按相应年度规定的个人账户记
账利率补缴欠缴额的利息。
  第二十条 缴费单位停产、 连续亏损一年以上以及濒临破产
或经人民法院依法宣告进入破产程序的,不能按月足额缴纳社会
保险费的,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同意,可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
部门申请缓缴,并提出缓缴期限和补缴计划。缓缴期限最长不得
超过半年。缴费单位申请缓缴的,应以相应的财产或财产权证向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财产抵押手续。
  第二十一条 缴费单位应对其抵押的财产具有独立处置权;
对财产无独立处置权的缴费单位,可以与对其财产有处置权的第
三方共同申请缓缴。
  第二十二条 符合缓缴条件的缴费单位, 应经市劳动和社会
保障部门同意后,到依法取得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其相应的财产进
行评估。评估价格作为确定缓缴数额的参考。
  第二十三条 缴费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妥财产抵押手
续并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
当在15日内作出批复,并下达《批准缓缴社会保险费决定书》。
缓缴期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期限为准。缓缴的社会保
险费在缓缴期内,不征收滞纳金。
  第二十四条 缓缴期满, 缴费单位仍未按缴费计划足额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缓缴方应将抵押财产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并
适时变现,所得资金归入社会保险基金。
  第二十五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 将收到
的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险基
金财政专户。

          第三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缴费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
或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
接受职工监督。
  第二十七条 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对缴费单位参加社会保险、
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门规定的格式,按月向所在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社会保
险费征缴情况及有关数据。
  第二十九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布社会保
险费征收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条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申报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及未
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及时进行稽核,
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报请劳动和社
会保障监察机构依法处罚,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机构应将社会保
险经办机构提请处理事项的结果及时通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三十一条 审计部门依法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进行
监督。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以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
所审核缴费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缴费单位应当如实提供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用人情况以
及工资、财务报表等资料。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缴费单位提供的
有关资料保密。
  第三十二条 对于缴费单位违反社会保险法规的行为, 市劳
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罚并向社会进
行公示,并将其违法行为的信息,依法记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
统。
  第三十三条 经办非正规就业人员个人缴费的代办机构有截
留挪用社会保险费行为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以取消该单
位代收社会保险费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
的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国务院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的批复

国务院


国务院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的批复
国务院

批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务院原则批准你局拟订的《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办法》。该办法由你局对外公布,使外商有所遵循。
关于你们报告中所反映的外商在华进行多次性和跨行业贸易洽谈活动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为加强管理,你局应协助有关部门采取适当措施,把它们统一管好。

办法


第一条 为了对外国企业及其他外国经济组织在中国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进行登记管理,保障其正当业务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照《暂行规定》第四条经批准的外国企业及其他外国经济组织的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简称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依照本办法办理登记。
第三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当是从事非直接经营活动的代表机构。但是,两国政府已有协议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第四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
第五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的主要事项有:机构名称、驻在地址、代表人数和姓名、业务范围、驻在期限。
第六条 外国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报告经批准机关批准后,须在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
第七条 外国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申请办理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时,须提交下列证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批准机关的批准证件;
(二)《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
第八条 登记机关对外国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申请办理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所提交的证件,经审查符合本办法的,准予办理登记,收取登记费,发给登记证和代表证。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凭批准证件和登记证、代表证到公安、银行、海关、税务等部门办理居留及其他有关事宜。
第九条 从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之日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即告正式成立。其机构和代表的正当业务活动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未经批准登记的,不得开展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业务活动。
第十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聘请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办理,并须及时报登记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的有效期限为一年。逾期需要继续常驻的,必须办理延期登记。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办理延期登记,必须在期满前三十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年度业务活动情况报告(中文本)及延期申请书;如果批准机关批准的驻在期限届满,还须提交原批准机关的延期批准证件,填写延期登记表。经登记机关核准后,缴回原登记证,领取新登记证。
第十二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机构名称、代表人数和姓名、业务范围、驻在地址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和批准机关的批准证件,办理变更登记。

更换代表时,须提交派出代表的外国企业或者其他外国经济组织对新任代表的授权书及其简历。
第十三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驻在期满或者提前 终止业务活动或者派出企业宣告破产时,应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在办理注销登记时,须提交税务部门、银行、海关出具的税务、债务和其他有关事宜清理完结的证件,准予注销,缴销登记证。
如有未了事宜,原申请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外国企业及其他外国经济组织,必须继续承担清理责任。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有权在本办法规定范围内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在执行监督检查职务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人员须出示专用工作证。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必须据实报告,并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不得拒绝或者隐瞒。
第十五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一)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直接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并处以人民币两万元以下罚款。
(二)应该办理变更登记而不办理擅自改变原登记事项的,或者应该办理注销登记而不办理的,经查实后给予通告,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五千元以下罚款,直至吊销登记证。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从事投机诈骗等违法活动的,登记机关应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的全部财物并处以罚款,直至吊销登记证。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 外国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未经批准登记,擅自从事常驻代表机构业务活动的,责令其停止业务活动,并处以人民币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七条 外国企业及其他外国经济组织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派驻常驻代表的,亦按照本办法办理登记。
第十八条 华侨、港澳同胞经营的公司、企业申请在国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参照本办法办理登记,领取华侨、港澳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
第十九条 在国外的中外合资企业,经批准在国内设立代表机构的,也参照本办法办理登记。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一九八三年三月十五日起施行。



198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