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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如游戏/姚建宗

时间:2024-07-23 02:22:22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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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如游戏

姚建宗

法治如游戏?法治如游戏。

这既非戏言,亦非对法治不恭。就法治的真实根基与不变基础来说,它自始至终都是植入现实的人的日常生活之中的,正是现实的人的日常生活孕育着法治的理想与精神、原则和意识,生成着法治的规范与制度,构建着法治的组织与机构,因此,生活即法治而法治亦生活。而生活只是属于人的,因为它是在生存基础上追求生存本身的意义和价值,它所寻求的乃是生存的"美好"与"可欲",所以,尽管生活的每一步都显得极其艰辛与沉重,但其基调与理想却永远都是轻松与愉快,正因为如此,真正的人的生活始终是以游戏为基本环节而构成并以游戏为其不变的背景而展开的。既如此,法治便当然如游戏了。

法治如游戏。因为法治和游戏一样,都是真实的人的日常生活之必备构件,并既成为真实的人的生活的基本环节又成为真实的人的生活的背景,也正是在法治和游戏当中,人自身才彻底完成了其作为真正的社会生活主体的独立的人的改造,即由与动物无甚分别的自然人成长为真正社会意义上的社会人。正如席勒所说的:只有当人充分是人的时候,他才游戏;也只有当人游戏的时候,他才完全是人。

法治如游戏。因为法治与游戏一样,始终是与真实的人的真实生活时刻相伴的,它虽然具有看起来极其"高贵"的理想与追求(比如"公正"与"平等"、"自由"与"秩序"等),但其永恒不变的关注目光却始终聚焦于现实的人的各种"杂务俗事";它虽然一直要求获得其应有的"神圣性"与"权威性",但其精神面貌与内在性格却始终保持着"世俗"与"温和"的本色。

法治如游戏。因为法治与游戏一样,需要参与其中的每一个人都始终对其保持长盛不衰的热情,都对其满怀善良而美好的期望,并在生活的每一步都身体力行地实践。

法治如游戏。因为法治与游戏一样,其得以存在和展开的关键与核心,乃是参与其中的每一个人都始终尊重并遵守其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和一系列具体的操作规则,并自觉地维护这些原则与规则,主动积极地监督这些原则与规则在日常生活之中的实施与执行。

法治如游戏。因为法治与游戏一样,它只为参与其中的每一个人都提供平等的机会,但却并不能保证为每一个人都带来令其满意的结果,总有一些人虽然谨守规则并遵循规则而行动但却并未获得相应的公平的理想结局,而这就是法治与游戏的展开所必然产生的"代价"。厉行法治诚如开展游戏,它要求参与其中的每一个人都具有"风险"意识,时刻准备着承受落在其身上的不公平的"代价";在自觉地以理性的态度坦然接受"不公平"的结局的同时,始终坚信并一如既往地践行法治和参与游戏。

正因为法治和游戏一样,要求参与其中的每一个人都高度尊重并自觉遵循公正而平等的规则,要求在公开和透明的开放环境下进行,要求在现实的人的每一个具体的生活场景之中展开,也要求其参与者以一种健康的社会心态、善良的生活愿望、美好的生活理想,以及持之以恒的坚强信心与坚韧不拔的毅力予以实践,所以,法治如游戏,但决不同于赌博。




建设部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建金管[2007]199号)

建设部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建金管[2007]199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2007年8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07]296号),现就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07年8月22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2.34%调整为2.61%。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

  二、从2007年8月22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均上调0.09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4.50%调整为4.59%,五年期以上从4.95%调整为5.04%。

  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立即将本通知转发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

  附表: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表:

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单位:%



项  目 调整前利率 调整后利率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    
当年缴存 0.81 0.81
上年结转 2.34 2.61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年以下(含五年) 4.50 4.59
五年以上 4.95 5.04


关于印发《珠海市留学人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珠海市人事局 珠海市财政局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珠海市留学人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吸引更多的留学人员来我市创业,支持留学人员企业发展,市政府设立留学人员专项资金。为规范该专项资金的管理,根据《珠海市鼓励留学人员来珠海工作规定》,经市政府领导批准,我们制定了《珠海市留学人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珠海市人事局 珠海市财政局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OO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珠海市留学人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珠海市鼓励留学人员来珠海工作规定》(珠府[2002]128号),市政府设立留学人员专项资金。为了规范留学人员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在珠海创业的留学人员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留学人员专项资金来源于市财政,每年纳入市财政预算安排专款。

第三条 留学人员专项资金主要用于:

(一) 留学人员个人来珠海创业前期费用补贴,包括留学人员为

做大、做强在珠海所创办的企业而从事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项目及留学人员带高新技术成果来珠海实施转化项目;

(二)对留学人员在珠海实现产业化项目给予贷款贴息。

第四条 留学人员专项资金的申报对象是在珠海创业的留学人员,并符合如下要求:

(一)已获得国外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在国内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后,到国(境)外进修或作为访问学者工作一年以上,在某些领域取得一定科研成果的留学人员。

(二)留学人员在其创办的企业或入股企业中所占股份(含技术股) 20%以上,或留学人员实际出资额为20万元以上。

第五条 留学人员专项资金申报须同时具备的条件:

(一) 申报者拥有技术水平较高的优秀项目,特别是那些拥有自主

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项目,项目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二)项目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具有产业化的发展前景;

(三)申报的项目属下列领域之一:

1.电子科学和电子信息技术,重点支持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技术;

2.生命科学和生物医学工程技术;

3.现代通讯技术;

4.光电子和光机电一体化技术;

5.材料科学和新材料技术;

6.新能源和高效节能技术;

7.生态科学和环保技术;

8.其它高新技术以及在传统产业基础上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

(四)申请创业前期费用补贴的企业必须是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三年的留学人员创办或入股企业,申请贷款贴息的企业必须是注册成立时间在2-5年的留学人员创办或入股企业。

第六条 创业前期费用补贴标准:

(一)留学人员出资额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但低于5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补贴;

(二)留学人员出资额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但低于1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7万元的补贴;

(三)留学人员出资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补贴。

第七条 贷款贴息额度标准:

(一)贷款利息总额低于10万元的,可全部给予贴息,但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二)贷款利息总额超过10万元的,则最多给予10万元的贴息。

第八条 对留学人员来珠海创业的扶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专家评审制度和项目跟踪管理制度。

第九条 留学人员专项资金的申报程序和办法:

(一)留学人员专项资金常年接受申报。留学人员企业可以就同一项目在创业前期费用补贴和贷款贴息中选择其中一种资助方式进行申报,一年集中评审一次。每年九月对八月三十一日前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九月一日后申报的则参加下年度评审。

(二)同一留学人员在珠海注册或参股多家企业的,只能选择一家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经评审只能获得创业前期费用补贴和贷款贴息各一次。

(三)申报者须提交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代表证明、留学人员在企业注册登记中所占的股份(含技术股)或实际出资额验资证明;

2.申报创业前期费用补贴的,须填写《珠海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

用补贴项目申报书》,附关于企业发展的《项目可行性报告》;

3.申报贷款贴息的,须填写《珠海留学人员贷款贴息项目申报

书》,附企业与信贷部门签署的贷款合同书复印件和企业付息凭证复印件,提交材料时须携带原件用于查验。

(四)申报者可在珠海留学人才信息网下载申报书(网址:http://www.ipszh.com) ,填好后连同所要求提供的材料一并送交到珠海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由市人事局对申报对象进行审核。

(五)市人事局将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转珠海高新区管委会,由珠海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聘请若干名专家成立项目评审组进行集中评审,择优资助。

(六)对通过专家评审列为拟资助的项目,须同时在珠海信息网和珠海留学人才信息网公示一周,确无疑义的项目,经珠海高新区管委会、市人事局、市财政局核准后正式立项给予资助。

第十条 专项资助经费的划拨与验收:

(一)确定立项后,由珠海高新区管委会、市人事局、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实施,市财政局将所需款项一次性拨给珠海高新区管委会,珠海高新区管委会将资助项目款一次性拨给受助者所在企业。

(二)项目完成之后,由珠海高新区管委会组织验收。接受资助的留学人员企业应当如实编制《经费使用财务分析报告》,一式三份,分别报珠海高新区管委会、市人事局、市财政局。

第十一条 留学人员专项资金管理:

(一) 留学人员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局开设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每年由市人事局会同珠海高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提出留学人员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年度终了,由市人事局会同珠海高新区管委会向市财政局提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书面报告;专项资金结余转下年度使用。

(二)留学人员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严格按资助项目的范围支付,凡有挤占、截留、挪用等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三)留学人员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必须接受市财政和市审计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后实施。



附:1.珠海市留学人员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评审办法

2.珠海市留学人员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跟踪管理办法

3.珠海市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项目申报书

4.珠海市留学人员贷款贴息项目申报书





二OO六年六月二十一日